洞口县:农机社会化服务情况调研分析

作者:谭丁勇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2日

  随着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农业对农机作业服务要求的日益提高,近几年来,洞口县农机部门积极探索发展农机作业社会化服务的新模式,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拓展农机作业范围和服务领域,在重点农时季节组织开展跨区机耕、机播、机防、机收作业等服务,鼓励农机拥有者共同使用、合作经营农业机械,提高农机服务效能和水平,基本形成了以农机作业服务为中心,以农机化技术推广、技能培训、机具维修、农机经销、配件供应、信息服务、投诉监督等为支撑的新型农机服务一体化模式。截至目前,全县农机合作社已达13家,总资产2800余万元,农机具517 台套,总动力6415千瓦,入户社员1000余户,流转土地7800亩。其中承担县局农机化新技术推广项目示范基地的4家。在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同时,注重培育作业功能齐全的农机服务大户,作为今后农机合作组织发展的基础。目前,全县农机大户发展到150个,其中农机资产10~20万元的80个,农机资产20~50万元的40个,农机资产50万元以上的30个。这些农机服务组织在农业生产和农村市场中,广泛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顺应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破解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农机效能难以得到充分发挥的难题,促进了土地流转,创新了农村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发展模式,推进了农业全程机械化发展进程,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要特点

  1、服务组织多样化。农机服务组织已由过去单一的以集体经营为主的乡镇拖拉机站,向符合市场化需求的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农机经营大户、农机专业户转变。绝大部分的农机作业由合作社和农机大户来完成,已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和农民致富的领头雁。

  2、服务方式市场化。农业农村市场需要什么样的服务,农机经营者就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土地流转承包、土地托管、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农副产品加工运输、农机维护保养等多种服务方式并存于农村市场,各得其所,相得益彰。

  3、服务手段信息化。电话联络、上网咨询已成为农机经营者和用户之间协议作业的新渠道,签约的形式也逐步成为服务市场中保障双方权益和义务的重要手段。

  4、服务领域在拓宽。农机作业已由过去的自购自用转向社会化服务,由过去主要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设施农业、畜牧、林果业发展,由过去的本地化作业向跨乡镇、跨县市、跨省作业发展,由过去单一的秋季水稻收获环节拓展到春秋冬季各环节作业。农机社会化服务已经渗透到农业生产、农村市场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正在向农业全程机械化迈进。

  5、服务收入增长快。据近两年统计,洞口县2012年农机作业收入6631万元,2013年7793万元。如果以单机核算,一般情况下,每台稻麦联合收获机年收入在3万元左右。农机社会化服务,已经成为农民增加收入,实现致富的一个有效途径。

  二、主要做法

  1、明确发展思路,营造发展环境。立足“引导不干预,扶持不包办”的原则,坚持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为主体,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引导发展;坚持围绕区域优势和主导产业发展,提高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坚持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以自我发展为主,引导服务组织规范管理制度,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扶持他们向实体化方向迈进,向产业化方向融合。

  2、加大政策引导,强化扶持措施。一是在农机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优先考虑农机合作组织;二是在跨区作业证的发放中,优先保证合作组织跨区作业需要,上门为合作社机械外出作业提供免费技术和安全培训;三是帮助合作社开拓跨区作业市场,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点农时季节指导签订作业协议。

  3、增强服务实效,夯实发展基础。县农机部门坚持把提供优质服务,注重服务实效作为促进农机化发展的重要措施,扶持指导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规范经营、扩大规模、壮大实力、打造品牌。一是提高现有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跨区作业的组织化程度,扩大作业规模和服务领域,延长作业期,提高效益;二是因势利导,先培育农机大户,再引导联合,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在发展中完善,在发展中提高;三是在培育中挖掘领头人。坚持把发现和培育领头人作为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的主要抓手,积极扶持农机大户,着力提高农机合作组织经营管理水平,对有经济实力、有管理理念的,进行重点支持,充分发挥其凝聚力和带动作用,使之逐步成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我壮大”的法人实体;四是加强业务指导。帮助草拟章程,完善制度,指导合作社建立社员档案、农业机械档案,帮助协调解决合作社办公地点、农机具停放场地等硬件设施,并发布农机跨区作业供求信息、农机作业和维修供应信息,让每个社员能及时掌握农机信息,给机手在作业服务过程中提供方便。

  三、存在的问题

  1、服务组织观念不够超前。面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缺乏超前意识、参与意识,不善于捕捉发展机会,存在着消极的“等、靠、要”思想。目前成立的13个农机专业合作社约60%的运作良好,其余的组织化程度不高。主要表现:一是在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时对有偿服务、增强服务组织自身滚动发展能力重视不够;二是在开拓培育农机作业市场,推进农机服务社会化时,宣传、强化农民有偿服务观念不够;三是因循守旧,未用创新理念去开拓农机工作,尤其是面对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缺乏创新精神,显得束手无策,工作被动。

  2、资金投入机制不健全。一方面,面对迅猛发展的农机服务市场,政府对农机服务组织的投资力度和宏观调控作用发挥不够,全县每年能够享受到象征性奖励资金的也就1--2个,投入规模小,形不成集中建设规模,扶持作用发挥不力。另一方面,农机补贴政策很好地调动了广大农民购买农机、使用农机的热情,但在扶持农机服务组织机库建设方面尚未涉及,需要各级财政进行补助。

  3、农机装备结构不尽合理。一是大型农机数量少,全县拖拉机总量超过2000台,但以运输为主,80马力以上的不超过10台,大型联合收获机不到300台,机具配套比也不高。二是机车超期服役现象严重,据不完全统计,在各类主机及配套机具中超期服役的占5成以上,其安全性、经济性都不佳,亟待更新。第三是粮食作业机械多,经济作物和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少。四是普通机具多,高性能机具少。

  4、农机社会化作业项目单一。现有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中,作业项目单一,多数局限于耕、种、收环节,机具利用率比较低,做不到“一机多用”、“一机常用”,直接影响着经济效益和机械化综合水平的提高。

  5、农机信息化程度不高。农机经营者获取信息渠道狭窄,农机作业服务的盲目性比较大,缺乏进一步发展的后劲。

  四、措施和建议

  1、培育农机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创办、政府支持、部门指导、市场取向、逐步规范”的原则,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积极引导农民个人、集体组织、民营企业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建立以农机合作社为龙头、农机大户为主体、农机专业户为基础、农机中介组织为纽带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以农户为主体、社会投资为补充的农机产业化经营格局。

  2、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农机专业合作社拥有先进的农业机械和技术,在自身致富的同时也带动了农民增收,进而促进了农业机械和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及时发现和总结农机致富的典型,通过多种形式,介绍农机作业服务组织靠农机致富、服务社会的先进事迹,提高其社会影响和地位。通过典型让农户切实感受到组织内和组织外的差别,增强农机服务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为加快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创造更好的舆论环境。

  4、加强对农机服务组织的业务指导。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自愿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发挥农机户在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引导、组织农机大户联合开展作业服务,整合资源,形成利益共同体,逐步走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路子。同时,加强跟踪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通过开展培训、咨询和技术指导服务等形式,定期进行走访、座谈、调研,及时了解发展经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推动农机作业服务组织上规模、上水平。

  5、鼓励扶持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发展。政府及农机部门在制定政策、投入资金和技术服务上,要注重扶持农机作业服务组织,使之发展壮大。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农机科技入户、现代农机装备推进等项目和资金的安排上,都要对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优先考虑、重点倾斜。发挥农机服务组织技术过硬,机械设备多,科技意识强的优势,搞好农机化的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加快农机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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