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农机监发〔2018〕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合作社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日,蓝山县农机局组织全县20家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召开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就农机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与会合作社负责人向农机局递交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
今年以来,蓝山县农机局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为主旨统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重点,紧抓“平安农机” 示范合作社创建,成立了以局长挂帅、副职专抓、责任股室具体负责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明确措施,三结合加力“平安农机” 示范合作社创建工作。一是结合“安全生产示范县” 创建,进一步提高对合作社农机安全管理的认识。农机合作组织作为农机化作业主体,负有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义务和职责,合作社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十一项职责,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和政治站位。二是结合“平安农机示范乡镇” 创建,进一步健全“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合作组织帮助指导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督促配备专(兼)职农机安全管理员,帮助拟定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农机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农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密织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结合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进一步夯实合作组织农机安全生产基础。以推进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为契机,督促落实农机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健全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登记、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农机具维护和安全保养等台帐资料,加强车库棚建设。厚植农机安全生产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