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农机合作社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农机安全生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农机事故,促进农机合作社安全发展,我局加强了对农机合作社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管。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成立了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监管领导小组。由局领导任组长,监理所所长、管理股股长、推广站站长、科教股股长、监测站站长、各乡镇农机站站长、各合作社理事长等为成员。
二、划定了监管对象及责任区分。以农机合作社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三、建立了农机合作社农机安全生产建设标准。1、健全各项安保制度。2、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3、建立完整的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台帐。4、建立农业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帐。5、牌证管理机械的上牌率、检验率、驾驶操作人持证率达到100%。6、为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机上辅助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风险保障,牌证管理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参保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