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情况的通知

作者:科教处 本站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5日
湘农机办科〔2018〕26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
  根据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培训机构须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情况表》。请各地农机局及时通知辖区内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填报《湖南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情况表》(详见附件),由市州农机局统一汇总后于12月10日前报送我局科教处。  
  联系人:方超
  电 话:0731-85540636
  邮箱:hnnjkjc@126.com

  附件:湖南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情况表

                                               2018年11月5日
新闻来源地址:湖南农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