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益阳市农机局、财政局相关人员一行深入沅江市共华镇东合村,给该村干部群众带来了“东合村被确定为益阳市村社共建农机专业合作社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单位”的喜讯,并与村“两委”干部及部分群众代表举行座谈,就“村社共建”相关具体工作进行了充分讨论。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探索财政资金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壮大集体经济、推进产业扶贫、促进区域发展中的建设管理新理念、新途径和新模式,益阳市农机局、财政局在充分调研后,新辟思路,于2018年1月制定了《益阳市村社共建农机专业合作社试点工作方案》,并通过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确定东合村为试点单位。
“村社共建”即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2016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1月2日)等为法律和政策依据,整合相关财政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或领办农机专业合作社,吸纳农民或其他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以现金、土地、场所、机具等入社,通过对合作社的规范运营、科学管理、民主监督,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壮大,农机化精准扶贫与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目标,探索财政资金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可复制的新模式。“村社共建”合作社须坚持依法组建,规范运营;以村为主,社会参与;自主自愿,民主公正;监管严格,公开透明等原则。东合村“村社共建”合作社的发展目标为当年创建省级现代农机合作社,实现收益15万元;2019年力争创建省级示范社,实现收益25万元。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合作社获取的收益须主要用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
面对新的发展机遇,东合村干部和群众均信心百倍,村党支部书记刘长庚郑重表示:“我们一定把党的好政策落实好,把财政资金使用好,把农机合作社办好,使其惠及全体村民特别是困难群众,请组织放心!”当前,市级财政扶持资金已拨付到位,合作社筹建工作正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