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依规依矩完成植保飞机购置补贴申购工作
作者:衡阳县 刘华 本站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3日
为了做好2018年植保飞机购置补贴申购工作,县农机局严格按照省农机局相关文件要求,积极部署安排无人植保飞机的购置补贴申报工作,至4月1日止,衡阳县已完成植保飞机购置补贴申报16台,申请补贴资金25.6万元。
对于此次的植保飞机申报,我县严格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民航湖南安监局下发的《关于印发〈湖南省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18〕12号)的文件要求:一是此次申报补贴的对象必须是县内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并符合以下4个条件:1.有1名以上(含1名)操作人员。2.有相对健全的植保无人飞机运营管理制度体系。3.在申报补贴前,已按规定完成实名登记或国籍登记。4.已投保险,已完成200亩以上的植保作业量。二是补贴办理程序按三步走。1、申请购机。申请补贴人到县级补贴受理点将申请信息录入补贴信息系统,打印《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单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植保无人飞机限额3台。打印《申请表》后3日内,申请人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购机。2、申办补贴。申请补贴人在购机5日内带所购机具及相关证件申办补贴手续。3、机具核实。区县农机局在申请人购机3个月后对申请补贴机具实地逐台复核,机具购买真实、符合条件、投入使用(植保作业量200亩以上),方可办理结算。
对下一步的机具核查工作,县农机局将严格执行政策不折不扣落实:一是把握时间节点。购机三个月后才能开展实地核查;二是把握核查比例。逐台进村入户核查,不漏一台机具,并做好相关图片、纸质记录;三是把握机具作业量。要保证真机真用,植保作业量在200亩以上的才能申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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