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依法注销734台报废拖拉机牌证

作者:耒阳市:郑从贵 本站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5日
       2017年,为维护农业机械牌证管理秩序,切实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控,极力消除农机安全隐患,预防和杜绝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根据湘农机监发[2017]18号《关于开展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拖拉机专项清查并实施注销登记的通知》精神,耒阳市农机安全监理大队联手基层农机员对全市30个乡镇办事处的运输型拖拉机、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和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的牌照及驾驶人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清理。通过近半年的全覆盖式摸底排查,对达到《拖拉机禁用与报废》规定的报废条件(超过使用年限)而未到农机监理机关注销登记的,已经灭失或者长期停用处于实际报废状态的,达到《拖拉机禁用与报废》规定的禁用条件的,年检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检验周期及以上(即三年以上)未参加年检取得年检合格标志的978台拖拉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通过网络和张贴公告进行了公示。

       2018年,根据农机安全监管有关规定和国家标准《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16877-2008)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登记办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耒阳市农机安全监理大队依法对734台报废拖拉进行了注销登记,将所有注销登记拖拉机的纸质档案封存保存,并及时将注销情况上报省农机局、衡阳市农机局、耒阳市安委、抄送耒阳市交警大队,同时张榜通告该注销登记的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不得继续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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