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截至2016年12月28日,湖南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61亿元,补贴各类农机具20.1万台(套),其中补贴轮式拖拉机5913台、履带式拖拉机2634台、履带式旋耕机6630台、插秧机2216台、水稻联合收割机1.15万台、粮食烘干机1678台套,全省16.73万户农户(农机服务组织)受益,带动农民(农机服务组织)投资近27.67亿元。
2016年有42个品目纳入湖南省农机补贴品目范围,与上一年相比,压缩了44%。补贴产品共分为42个品目210个分档,与上一年相比,没有一个分档提高补贴额,有119个分档降低了补贴额。操作流程再次优化,购机者先购机再带机到补贴受理点录入申请信息,一次完成补贴申办。加强对补贴机具销售的监测,一旦发现整档产品补贴额超过市场平均销售价40%或单个产品补贴额超过市场平均销售价60%的,暂停补贴受理;加强对补贴机具编号的管理,重号的产品,暂停补贴受理;加强对机具铭牌的管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暂停补贴受理。
湖南省进一步将购机补贴实施的管理权限和相应的管理责任下放到市县,明确县级农机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对省里公布的补贴品目范围进行取舍,将购机大户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同时,明确县市区农机部门负责辖区内产销企业的监管,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全省先后暂停过77个产品的补贴资格,将1家经销企业列入了购机补贴“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