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农机计发〔2017〕92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
为扎实做好2017年度全省农机化统计年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有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部级农机化统计报表通过统计直报系统报送(网址http://cjkz.agri.gov.cn/),省级农机化统计报表通过电子表格方式汇总报送(省级报表沿用2016年修订版格式,详见附件1,报送邮箱:yb1113@sina.com)。
二、报送时间
请各市州农机局及时完成对所辖县级农机部门上报数据的审核和汇总,并于2018年1月15日将省级报表和部级报表同步报送省局计财处。省局将在1月下旬对上报数据进行集中核实修改。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年报相关工作。
2.部级农机化统计报表和湖南省农机化统计报表相同指标数据应保持一致,注意分清计量单位的差异。例如“千公顷”与“公顷”、“万吨”与“吨”等部省之间统计单位的差异。
3.加强数据审核,对异动数据进行有针对性的确认,异动过大说明原因,审核原则详见附件2。
4.做好衔接工作,积极联系统计部门、其他农口部门取得基础数据,确保农机化统计合理性。
统计年报工作开展期间,各市州统计员如在指标解释、数据确认、相关数据获取、工作方法等方面有疑问和困难,可与省局计财处联系。
联系人:张果,联系方式:0731-85506357、 13574888324。
附件:1、湖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表式
附件1-1 指标解释.doc
2、农业机械化统计年报数据审核原则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