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用“四个一”规范农机专项资金管理
作者:衡阳县曾光明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9日
今年来,为进一步规范上级农机专项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带动效应。从4月份起,衡阳县农机局以开展省级农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为契机,深入总结前期专项资金管理的经验,明确用“四个一”规范农机专项资金管理。
一是严守“一条”纪律红线。严格专项资金使用用途,做到专款专用,严守不挤占、不挪用、不套取专项资金的纪律红线。
二是出台“一个”管理办法。根据国家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结合该县农机工作实际,该县农机部门出台《衡阳县农业机械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农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原则、内容、程序及组织领导等。
三是明确“一个”责任部门。明确局计财股是农机专项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估责任部门,要求对专项资金建立专帐,核算规范,严格按计划使用资金;同时,要求计财股参与项目申报、实施、总结、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监督项目实施部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投资和项目任务等。
四是实行“一票”否决追责。把上级农机专项资金管理与项目实施列入该局对局属各部门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对在上级农机专项资金管理与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坚决做到不整改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并实行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决,对相关责任人不晋升、不晋级、不提拔、不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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