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最后一周为《民法》总则宣传周。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掌握民法知识,了解民法原则,树立民法理念,用民法精神指导生活与工作,9月25日常德市农机化局在局机关一楼会议室举办中心组民法总则学习暨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原文学习《民法》总则,市农机化局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及推广站班子成员参加学习。
《民法》总则共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附则11章、206条。市农机化局局长、分党组书记郭南方同志介绍了《民法》总则颁布背景,讲解了其在民法典中的重要作用,明确了《民法》总则学习要点。法制科工作人员原文领学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二章自然人、第五章民事权利和第八章民事责任,详细阐述了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断、中止等内容,对《民法》总则中涉及切身权益的条款进行解读。
《民法》总则宣传活动是局机关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市农机化局党组高度重视,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民法基本原则。郭南方同志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工作之余继续深入学习《民法》总则,积极在家庭、社区宣传《民法》总则,切实加强宣传活动的实效性,将民法基本原则灵活运用到工作与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