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拖拉机专项清查工作“严”字当头

作者:朱明生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08月30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农机局《关于开展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拖拉机专项清查并实施注销登记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做好今年的拖拉机年度检验工作,衡阳市农机局以查改安全隐患为重点,做到“严”字当头,切实提高全市农机安全技术状况,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全市各级农机系统组织监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每一位监理员都要清醒地认识到肩负的责任,在实施年检工作中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坚持“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二是严格遵照程序。拖拉机专项清查包括运输型拖拉机、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按照《拖拉机禁用与报废》规定执行,整个活动分为清查阶段、整改通知阶段、公告阶段和办理注销登记。对参加检验的拖拉机一律开展违章违法记录查询,有未处理的违章违法记录的一律不予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发放检验合格标志,所有参检人员一律参加安全教育,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提高安全意识。
      三是严格检验内容。组织乡镇(村)农机员安全员逐台核查,在核查信息表中按“灭失、报废、在用、转卖”四类登记机具的实际状况,并经机主或其家庭成员、核查人员签字确认。在核查的同时,可当面通知机主到县市区农机监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补检、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并所有参检拖拉机进行唯一性认定,严格开展分项检验,有否决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检验,进行机械维修和隐患整改,待维修完毕后再申请复检,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械一律判定检验不合格,责令当事人不得再次投入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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