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落实干部人事档案联络员制度

作者:刘舜钦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1日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畅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渠道,确保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真实、准确,局党组采取措施,有效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联络员制度。
  一方面是严格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联络员基本条件。重点具备以下素质要求,即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钻研业务;敢于坚持原则;保密意识强;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另一方面是明确干部人事档案联络员主要职责。即积极主动地做好本单位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对收集归档的材料进行认真鉴别,保证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手续的完备性;严格执行档案材料的报送时限,不得积压或延误;自觉遵守保密制度,杜绝档案信息的外泄;指导本单位人员对归档材料的规范填写,做到内容填写完整;负责联系协调本单位调入、调出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工作等。
  同时,局党组定期召开干部人事档案联络员培训工作,研究探讨干部人事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让干部人事档案联络员能担负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和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政策等职责,规范、快捷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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