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检查与送学相结合 促进补贴经销商规范经营

作者:衡阳县刘华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6日
  为进一步促进全县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合法合规经营,保障国家惠农资金安全使用,结合相关政策文件要求,6月28日,县农机局开展对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活动共分三部分。一是检查是否悬挂“企业授权标识证”等相关手续;是否建立补贴产品公示栏,对产品名称、型号、生产企业、配置及补贴价格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是否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张贴《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挂图》;供、销、存、维修台账管理是否规范等。二是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将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发放给经销商,促进经销商知法、懂法、守法。三是规范和明确本年度工作,严格执行申请环节“三到位”和核查环节“四不报”制度。即办理补贴时,购机者本人到位,补贴机具到位,人机合影录入拍摄到位,禁止他人代办和代拍人机合影。除需现场安装的特殊机具外,其他机具都应带机到受理点现场验机。补贴核查严格履行“见人见机见票查参数”政策,符合“真人真机真价真用”的要求。凡是核查时因下列情况导致核查工作无法真实有效开展的,一律不予上报补贴,由此造成的影响由经销商和购机户自行承担;无补贴机具购机联系人号码找不到购机人的不报,见不到机具的不报;核查中机具配置、型号、铭牌不符,产品未使用等不符合规定的不报;核机人员因无法核机到位而未签字的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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