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五举措做好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
作者:刘玉英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6日
为破解农村劳动力短缺、耕地抛荒严重、农业生产效率低下的困局,涟源市大力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2016年推广3.8万亩,2017年计划推广5万亩。通过试点,有效破解农业生产困局,显著增加农民收入,逐步实现农业生产“三个转变”(由单一的农户生产向集体化生产转变,由农户的自给自足生产向农业合作社承包生产转变,由传统手工式生产向现代机械化生产转变),明显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一、强化宣传引导。涟源市制定了《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各项规定和具体做法,组织全市相关服务组织、公司、龙头企业、农技推广机构等服务主体召开动员大会,使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各类组织熟知政策内容、补助资金申请程序和要求,引导综合实力强、服务能力好、设施设备完善的服务主体全面知晓、积极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同时,通过电视、网络、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向农民群众宣传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项目实惠,弄懂具体程序,激发参与热情,发挥监督作用。
二、确定实施主体。为确保项目成效,发挥好“龙头”带动引领作用,涟源市按“重点”和“一般”两类标准扶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从法定资格、财务信誉、硬件设施、服务能力、专业技术等5个方面明确规定服务主体条件。通过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试点组织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经过专家评审,从粮食生产服务组织中择优筛选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政府信息网进行公示七天,确定最终实施服务主体。
三、创新服务方式。为满足差异化需求,扩大项目覆盖面,提高综合效益,涟源市创新思路,全面推广三种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方式。一是全程式服务。由综合性、全程型服务组织在农资供应、集中育秧、机械化作业、专业化统防统治等环节采取全包方式,覆盖产前、产中、产后所有环节。二是托管式服务。农户按合同支付生产费用,服务主体严格按合同组织生产,确保产量与质量达标,所产出稻谷归农户所有。三是菜单式服务。由农户选定需要服务的环节,与服务组织签订作业合同,服务组织按合同要求开展作业,确保农户耕种面积的产量不低于合同约定产量,否则由服务主体按合同约定赔偿。
四、规范操作流程。严格做到五个“明确”。明确实施范围为全市双季稻区和高产创建示范区,重点扶持双季稻耕种。明确补助对象。涟源市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每年投入1000万元对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进行补贴,按照“谁服务,补贴谁”的原则,直接补助对象为提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组织,最终受益对象为享受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农民。明确补助环节。统一签订《涟源市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合同》,明确对水稻生产的技术推广、田间管理、农资供应、集中育秧、机耕机插机收、统防统治、烘干等7个环节实行补贴。明确服务标准,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根据《涟源市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作业服务标准》,全过程指导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对服务主体实施信用体系管理,要求服务组织严格按照标准开展服务。明确作业程序,服务组织认真制定作业台帐,填写《涟源市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登记表》,要求逐户登记并经水田承包户主签名。合同作业内容、作业量必须与登记表一致,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
五、严格考核验收。服务组织作业完成后,考核验收实行“两级验收”和“四必查”。由乡镇进行第一轮验收,现场出具验收意见,对验收合格的上报市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服务合同和作业台账对所有服务主体的作业面积开展入户调查,全部进行GPS实地测量。验收完成后,由市政府办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农业局、农机局等部门对服务主体进行抽查。抽查结束后,将验收结果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整个验收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做到服务水田丘丘必查、项目区村村必查、承担服务的组织家家必查、有举报线索的必查。同时,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对社会化服务质量进行跟踪问效。
新闻来源地址:湖南农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