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农机计函〔2017〕16号
省财政厅: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7]6号)要求,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我局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通过收集资料、实地勘察、问卷调查、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现予以呈报。
附件:1.湖南省农机局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1-2.绩效评价分析数字表格.xls
2.湖南省农机局2016年度农机示范推广及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docx
2-1.2016年省级农机示范推广及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xls
2-2.2016年度省级农机示范推广及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xls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