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半年评估
作者:衡阳县王建新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5日
6月27日,衡阳县农机局组织召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半年评估会,局分管领导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具体实施单位全体人员参会。会议总结半年来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情况,组织学习了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同时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对做好下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保障国家惠农资金安全,会议结合上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对购机补贴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申请、核查等环节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严格实行“三到位、四不报”。具体要求是:一是补贴录入环节要“三到位”。购机者到受理点办理补贴时,严格落实购机者本人到位,带机录入机具到位,人机合影由录入人拍摄到位。禁止他人代办和代拍人机合影,除需现场安装的特殊机具外的其他机具都应带机到受理点验机。二是机具核查环节做到“四不报”。补贴核查严格履行“见人见机见票查参数”政策,符合“真人真机真价真用”要求,凡是核查时因下列情况导致核查工作无法真实有效开展的,一律不予上报补贴,由此造成的影响由经销商和购机户自行承担:无补贴机具购机联系人号码找不到购机人的不报;见不到机具的不报;核查中机具配置、型号、铭牌不符,产品未使用等不符合规定的不报;核机人员因无法核机到位而未签字的不报。
下阶段将对各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开展合规经营情况检查,上门宣传《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及购机补贴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依法依规实施。
新闻来源地址:湖南农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