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市农机局开展财政“四项检查”自查自纠
作者:陈 健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3日
近期,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开展“四项检查”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2017年政府采购、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四项工作专项检查。接此通知后,该市农机局立即行动,组织相关人员就以上检查内容,对照各个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逐条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报告报牵头检查单位。通过此次自查自纠,做到积极配合、有效推进、坚决整改、管理规范、促进工作。
近年来,衡阳市农机部门严格执行财务会计法律法规,严格管理财政资金的使用,政府采购有预算、有计划编列、有实施计划,能够认真按照制度规定执行政府采购;财政专项资金有管理办法、有监督措施、有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财务管理规范,专项资金安全合理有效;公用经费有预算管理、有内控制度、有信息公开,特别是能够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多年来的“三公经费”支出逐年下降。
该市农机部门在财政财务工作上的严管严控,近年来分别接受了审计部门的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省市第三方会计事务机构的绩效考核评价,促进了该市农机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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