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加强“千社工程”现代农机合作社 审核把关的通知

作者:省农机局 鉴定站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4日

湘农机管发〔2017〕59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
  近期,省纪委部署了涉农项目特别是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将对全省涉农资金项目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逐个进行督查问责。近几年来,我省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投入了大量资金,取得了很好效果,但在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现象。今年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方案及各市州建设指标已经正式下发,审批权限亦下放至市县,各地正在积极组织申报核验,进展较快。为了切实搞好今年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工作,确保不出问题,现就有关事项再次强调如下,请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严格对照执行。
  1、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在今年的现代农机合作社推荐审查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7年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17〕117号)和《关于下达2017年“千社工程”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湘农机管发〔2017〕53号)中规定的环节和标准,对申报的农机合作社进行审查,不得擅自简化环节、突破标准。
  2、审核中要重点核查同一主体重复申报、购买他人机具指标冒充合作社机具指标、虚构承包土地资料、虚开机具发票凑齐购机金额、合作社名称与实际不符、实际经营活动与登记不符等弄虚作假行为,严禁在合作社推荐及审批过程中收取服务费、支持垄断经营、推销相关农机产品、接受相关农机企业吃请、收受红包礼金以及在市县财政补助款项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下弄虚作假申报项目。
  3、为促进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各地可在不突破湘农联〔2017〕117号文件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一些新的标准和要求,但必须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同时公开发布。部分进入补贴系统目录的机具因购机补贴系统原因导致无法在系统中核实的问题,必须在确保真实的情况下,由当地农机、财政、纪检等部门联合核实认定。
  4、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对现代农机合作社的推荐审核过程及评审结果负责,省农机局将会同省财政厅对今年获批的现代农机合作社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将严肃问责。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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