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8日,双峰县农机局联合县财政局对2017年各乡镇拟申报“千社”工程的12家现代农机合作社,按照湘农联〔2017〕117号文件要求的创建条件进行县级检查评估,严格把关验收。验收小组由一名副局长带队,验收小组成员由县农机局管理股、项目办、农机安全监理大队和县财政局农业股负责人组成。在验收过程中,验收小组成员各负其责:县农机局管理股负责核对各环节机具是否属实齐全,负责验收是否符合申报的七大条件;县农机局项目办和乡镇农机站站长负责核实100万新购机具是否属实并集中到位;县农机安全监理大队负责验收是否符合平安农机示范社创建标准;县财政局农业股负责验收财务是否建立和规范化。
验收小组深入农机合作社,坚持客观、真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采取听取汇报、现场察看、现场核实、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现场评分,重点检查合作社硬件建设、机具配备、机构制度建设和平安农机示范社创建情况。对于验收不规范的方面必须要求于8月15日前整改落实到位,对1家不达标的农机合作社将不予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