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深刻汲取近期我省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近期我县农机局、安监局、交警大队联合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综合督查行动,以切实加强我县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省农机局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拖拉机专项清查;开展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农村道路行驶拖拉机“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以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等多项行动。
7月24日至27日,由县农机局、县安监局、县交警大队组成了农机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督查组,督查组一行多人深入全县17个乡镇(含便民服务中心)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查,主要督查内容为以下七点:一:各乡(镇)是否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对村级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乡、村是否安排了农机安全员;二:各乡(镇)对报废、灭失、长期脱检拖拉机的专项清理及变型拖拉机的专项整治是否有专项领导小组;是否进行了乡村会议部署安排;三:各乡(镇)农机局员是否按时、按标准向县农机局监理站上交拖拉机专项清理名单(含纯农田拖拉机);并以乡镇名义向机手下达了相关整改通知书;四:各乡(镇)拖拉机清理名单是否与本乡镇交管站的机动车“两实信息”相融合,并录入“两实信息”管理系统;五:各乡镇农机及交管站工作人员是否积极配合所在乡镇的交警中队开展农村道路行驶拖拉机的“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活动(查看图片资料,问所在乡镇的交警中队);六:各乡(镇)、村农机安全员是否按县交警中队及县农机监理站要求对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督促机手及时报废;七:各乡(镇)、村两级农机安全员是否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严禁有隐患的拖拉机上路行驶及违章作业,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行为。
本次督查活动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形式,先暗访辖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再听取辖区农机安全生产情况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汇报,并检查农机安全相关台账,最后督查组将督查情况进行告知且对未完善的工作及存在的隐患限期整改到位。目前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较为平稳,督查中突出问题主要为无牌行驶、无证行驶、未年检行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假牌套牌、违章操作还不同程度存在,各乡镇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乡镇各部门间缺乏协调联动。
本次督查中县农机局局长杨承煜提出当前工作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攻坚治理的高压态势,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彻查农机安全隐患,堵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漏洞。一是突出抓好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重点督促指导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着力在查问题、促整改、抓落实上下功夫。二是突出抓好“三夏”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三夏”期间是农机作业的高峰期,同时也是农机事故的高发期。要以大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为重点,进行逐一摸排,清查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问题和隐患的农业机械严禁参加农业生产,对参与作业的驾驶操作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三夏”农机抢收抢种作业安全有序。三是突出抓好变型拖拉机和运输用拖拉机专项清理整治。认真抓好省农机局《关于开展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拖拉机专项清查并实施注销登记的通知》(湘农机监发〔2017〕18号)、《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湘农机监发〔2017〕33号)落实,根据已制定的各项工作方案,重点严厉打击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假牌套牌、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未检验、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质保量完成变型拖拉机及运输用拖拉机的清理整治工作。
接下来联合督查组将继续强化督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对各乡镇农机站和局属相关单位及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排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县安委会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督查组拟在8月中下旬将进行第二次大检查,届时将对逾期未整改的乡镇进行通报处理,并纳入“一单四制”管理。
通过督查行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作业现场,强化源头管理,筑牢农机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把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人、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生产全过程,抓实抓细抓到位,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治理不到等问题,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确保党的十九大及我县30周年县庆期间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