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对拖拉机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计分进行考试的工作正式启动

作者:宁乡县农机局:陈大华 本站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2日
      2016年8月31日,宁乡籍拖拉驾驶人朱**因交通违法计12分而参加了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组织的拖拉机驾驶人科目一考试,并取得了科目一考试合格的证明。这是我县首例拖拉机驾驶人在长沙市高新区因拖拉机违法闯禁区、未悬挂号牌、未参加年检被高新区交通警察大队处罚,联合启动回本县接受考试教育的交通违法行为,标志着我县根据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与长沙市农业委员会长公交发【2016年】165号《关于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联合执法的通知》精神正式启动了对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的联合执法的整治行动。

      根据联合执法文件的规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拖拉机驾驶人因交通违法第一次记满12分的、两次满12分或一次满24分,应当参加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举办的交通违法教育学习班,学习结束后,到农机监理机构参加科目一考试或科目一和科目三两科考试,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后,拖拉机驾驶人到交警部门领取被依法扣留的拖拉机驾驶证。

      今后,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而得不到处罚的历史将一去不复返了。我站将以此为契机,加强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联系和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的管理力度,大力开展农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确保我县农机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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