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农维监办[2016]3号和资农机字〔2016〕17号文件要求,我局扎实安排,结合实际,开展的农民负担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资兴市地处湘、粤、赣三省交界,为郴州市代管的一个县级市,人口37.73万,其中农业人口30万左右,总面积2746.79平方公里,全市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34.2万千瓦,农机基层服务在农业生产各个环节上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2013年以来,我市累计办理补贴申请表3108份,完成购置补贴资金937.285万元,直接受益农户2840户,补贴机具数量3463台,带动农民投入资金超过3000万元。全部按要求结算到农机合作组织和农户。
二、自查自纠活动开展情况:
(一)农机购置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
2013年以来,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实行按月滚动结算制,市农机局每月20号将已审批通过的补贴机具汇总向财政部门发送申请结算数据资料,当月未审批通过的转下月报送,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落实到农民手中。
(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对象不符合要求问题
按照申请录入顺序排队,先购先补,在我市确定的补贴范围内的机具,原则上全部敞开补贴,实行普惠制。补贴对象均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含农牧渔民、居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含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等)。
(三)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存在截留、挪用、套取问题
我市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制度,严格规范操作,加大政策宣传,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到位。历年来无虚报套取、截留挪用、冒领抵扣、侵占私分补贴资金和收受贿络等问题。
(四)涉农乱收费问题
坚持以中央、省、市、县有关减负惠农政策为依据,以规范农民负担监管为目标,以解决目前农民负担存在的问题为重点,加大减负惠农政策监管力度,积极推进规范化制度建设,有效防止农民负担的反弹。多年来农机购置补贴办理不否存在向农民乱收费问题
(五)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摊派问题。
历年来不存在以建设公益事业、提供服务、达标升级、要求赞助等名义向村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乱收乱摊费用。不存在在向村级组织收取责任金、押金、赞助款、咨询服务费以及报销费用(票据)、摊派钱款和慈善捐款,及向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校超限额订阅报刊杂志等问题。
(六)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建立和落实惠农补贴“一卡通制”、惠农补贴“信息公开和备案制”、减负惠农政策落实“年度检查通报制”、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目标考核制”。近年来陆续出台了各项涉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文件同时会签市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全面落实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惠农补贴发放和涉农收费政策文件依据按月及时报市减负办、纠风办备案;《农民负担和补贴监督卡》百分之百发放到了农户手中。
三、存在的问题:
根据自查情况,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专款专户,无抵扣,无截留,均以“一卡通”的形式足额兑现到农户手中,农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切实达到了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的目的,农机惠农减负政策的实施,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也反映出几个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农机部门对你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很大,基本做到了宣传公示到村,但是由于群众理解存在偏差,部分村民没有把握相关政策;
(二)农机补贴涉及面广,人员和机具作业区域流动性大,政府未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给与相应的配套经费;
(三)因缺少相应法律法规的支持,对存在的问题缺乏相应的处罚措施,对机具经销商和购机人的监管缺乏相应措施;
(四)以上两点导致工作人员因责任划分不清,工作风险和压力加大,积极性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要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一是加强监管,解决在政策落实、资金管理、监督检查方面的出现的问题;二是重点抓好农机补贴的组织制度建设、廉政建设、政策实施、投诉处理、管理创新等项工作;三是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全投诉举报电话,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群众的投诉举报电话,认真答复,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