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湖南省农机示范推广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湘农机计发[2016]87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财预[2015]167号)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县市区、市州农机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省农机局、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论证,现将2017年湖南省农机示范推广及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6年12月23日—28日。在公示期内,如对项目真实性和项目单位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况有异议者,请列举异议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实名举报。单位意见请正式行文,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农机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731-85540637
附件:2017年湖南省农机示范推广及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表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