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促进乡镇农机工作发展

作者:东安县农机局 作者:周安军 本站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1日

  东安县现有乡(镇)专职农机管理人员25人,实行县乡(镇)共管,以乡(镇)管理为主。乡(镇)农机管理人员全部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并分配到相应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事务中心,主要担负农机管理、农机安全生产、农机购置补贴、新机具新技术推广、科技培训及科技示范园建设等工作。近几年来,该县立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乡镇农机管理人员的政治素养、管理水平、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乡镇农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加强协调,提升乡镇农机人员的地位。该县农机局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将农机工作列入各乡(镇)年度重点工作。同时要求乡镇农机工作人员多向乡镇领导汇报工作,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县农机局利用一切机会,大力宣传乡镇农机工作的重要作用,特别是每年召开全县农机化工作会议时,经请示县领导同意,请乡镇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甚至乡镇长来参加,这就加深了乡镇农机工作人员在乡镇领导心目中的印象,提高了乡镇农机工作人员在乡镇领导心目中的地位。

  二、强化培训,提高乡镇农机人员的服务本领。农业机械的快速增长,农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对乡镇农机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县农机局加强对乡镇农机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服务本领,把农机人员参加培训作为乡镇农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目标考核范围。每年利用农闲季节组织乡镇农机人员开展2-3次专题培训,通过现场演示会、机具操作、授课,理论联系实际地为他们培训农机法规、管理、安全监理、农机新技术、农机具维修保养等方面的知识,帮助他们提高工作能力,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农业机械化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更好地为“三农”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三、强化考核,增强乡镇农机人员的责任意识。县农机局重视乡镇农机队伍建设,通过强化考核,建立起与农业机械化加快发展相适应的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从而增强乡镇农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农机管理、推广、服务等职能落到实处。每年年初县农机局将乡镇农机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量化到分,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拟定任务目标,并签定目标管理责任状,人人交纳责任押金。平时加强督促检查,年终严格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奖惩,对农机化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以调动每个农机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建章立制,规范乡镇农机人员的从业行为。加强制度建设是做好农机工作的重要保障。近几年来,该县农机局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先后制定并健全了学习、廉政、考核、奖惩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乡镇农机人员明确了自己的职责,规范了从业行为,为农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在全社会树立起了农机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五、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乡镇农机工作发展。引进、试验、推广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加强农业机械的监督管理是乡镇农机人员重要职责。为此,该县农机局健全农机工作机制,以强化推广、加强监督管理为重点,来规范和促进农机工作发展。一是健全农机推广机制,将购置补贴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要求各乡镇农机人员全力开展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工作,按时按量完成购置补贴任务。通过全县乡镇农机人员的努力,推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仅2015年就推广新型农机具5500多台套,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89万元,拉动农民投入3400多万元,全县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比2014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二是健全农机管理机制,加大农机市场监管工作力度,提高农机员的管理意识。乡镇农机人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准则,加强农机销售、维修、作业三大市场的管理,维护农机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6年各乡镇出动农机人员200多人次,配合县局对全县50多个农机供应、维修点进行了检查,发现2家销售点存在问题,责令整改2家,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健全农机安全监督机制,加大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增强农机安全员的安全意识。县农机局通过组织乡镇农机安全员集中学习、培训,提高农机员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克服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形成常抓不懈的自觉性,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乡镇农机人员一方面要将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进村、到户、入校;另一方面要组织农机从业人员学习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安全生产意识。2016年,乡镇农机安全人员单独或协助县监理站上门为机手服务150多次,办理农机安全业务120多次,为机手节约差旅费1万多元;协助县监理站检查农机机500多台次,纠正违章120多台次,有效确保了农业生产安全、高效,维护了全县农村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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