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农机财政联合调研农机合作社建设

作者:陈健、陈玲  本站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9日

  3月27日—4月2日,衡阳市农机局、财政局组成联合调研小组对各县市区现代示范农机合作社的发展运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研,重点调研了合作社经营效益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农机装备建设、扶持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组调查了解到,该市合作社全部实现盈利,最高盈利额达到15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基本齐全,规章制度完善,适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机配备到位,全市省级示范合作社县级扶持配套资金67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市级示范合作社“以奖代补”共100万元也全部拨付到合作社账户。

  通过合作社自身发展和省市县的政策扶持,该市目前注册登记农机合作社265家,其中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7家、省级现代农机示范合作社45家、市级示范合作社20家。

  调研组还发现,合作社热切盼望政府、财政、农机、银信、国土、经管等部门解决三个难题。一是贷款难。合作社在生产经营管理中,需要一定量的流动资金,目前融资贷款不畅。如衡东县大桥将军山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刘国安表示,以合作社的名义贷款银行都会以合作社为农机户合作经营,无法确定债务人为由拒绝贷款;且农机具无法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只接受个人名义的贷款。刘国安为保障农业生产需要,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60万元,月息为0.885%,一年仅偿还利息就需要6万余元。二是用地难。合作社机库棚建设、烘干设备建设、储蓄场地等都需要用地,但目前合作社配套设施用地很难获批。如衡阳县东晨农机合作社租用私人土地2.3亩,1年租金就需5000元。该社需要组装烘干设备用地,通过全体村民在春节期间签字,才暂时同意在其自有承包土地上予以调剂。三是流转土地难。一方面是农民的恋土情节根深蒂固,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土地成为留守劳动力的感情寄托;另一方面是终端农产品价格较低导致农民流转土地带来的收益降低,制约土地流转;三是农民担心土地流转合同租期太长,土地流转后收不回来,而合作社需要长期稳定经营土地才能获得回报。如该市合作社流转土地最短期限为3年,最长期限的有10年,流转价格低的有120—200元/亩,高的有350—5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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