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新晃县农机局副局长李庆国带领补贴办及农机行政执法人员对全县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的内容为:一是经销机具是否具有“三证一牌”,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推广许可证和永久性铭牌。二是经销商是否具备电脑打印设备和系统操作售后服务人员。三是了解生产企业授权的基本情况。在检查的同时,李庆国副局长督促经销商一定要做到:一是公示补贴机具产品信息。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设立公示栏,公示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型号、基本配置、补贴标准等信息,让购机户清晰易懂地区分补贴产品。二是保证补贴机具产品质量,做到合法诚信经营。三是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特别是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的录入工作,加强售中的安全技能操作及台账管理和售后的跟踪服务。
通过对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的专项检查,为启动该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