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农机局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部署要求,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制定防控措施,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制定制度,健全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制定县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确定工作步骤和方法,并召开会议部署和落实。
二是落实主体,明确目标。把与购置补贴工作机关的股金及工作人员列为重点防控主体,为落实岗位职责制度,明确职权边界,规范工作权限,乡镇农机站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廉政责任状》、工作人员签订《农机购置补贴风险防控承诺书》、补贴机具经销商签订《补贴机具销售服务责任承诺书》。组织干部职工查找购置补贴工作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查找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中可能存在的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风险,及时评估、查找和预测廉政风险,提出相应目标、措施和预案。
三是多措并举,预防为主。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党和国家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学习《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制度规定。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要求和方法。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案例的学习,做到警钟长鸣。同时抓好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做到依纪办事,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
四是加强监督,注重长效。实施补贴工作的股室协作、互助联动、控制连贯的补贴工作流程,形成运行灵活、控制有效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公布农机购置补贴咨询和投诉电话,设立风险信息收集系统,广泛收集廉政风险信息资料。加强与财政、纪检监察、减负、纠风、审计等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形成防控风险的合力。全面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补贴核查制度,对申报对象条件、购置发票、购置机具等重点环节进行核查。严格执行补贴工作操作规范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八个不得”规定,充分发挥防控机制最佳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