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邵东县农机局为加快农机补贴资金的结算进度,积极与县财政部门衔接,简化农机补贴资金发放审批程序,实行专项补贴资金特批制度,坚持每月结算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户。
为做好全县补贴机具的结算审核工作,加强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督,确保全县补贴机具信息的真实和准确。要求乡镇(办事处)每月10日前,将已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且核实后的补贴机具信息报送到县农机,县局组织三个监督、核查工作小组,监督、核查工作组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常务副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每月13日-18日,对全县28个乡镇(办事处)报送的补贴结算资金信息进行全面监督、核查落实,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户。
监督、核查的内容:一、各组对单台补贴额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非牌证管理机具进行不低于50%实地核查,其它机具(含牌证管理机具)实地抽查不低于10%;对重点核查机具及购机大户进行逐户上门逐台核实。二、各组对所核查的补贴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实行“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对所核查的补贴机具见人(购机人)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见票(购机发票)查参数(补贴机具的基本配置和参数)。同时要求购机者本人在核查表上签字。三、各组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并上报局监督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凡查实在补贴实施中不负责任、违反程序操作、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工作人员、经销商,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县局监督核查的结果作为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年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考评的依据。
目前,该县的第一批154台补贴机具, 20.17万元补贴资金,已全部打卡及时发放到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