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四项制度严管农机补贴经销商

作者:陈志雄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7日
    为抓好2014年龙山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今年县农机局出台了四项制度严格规范经销商,保障购机者利益。一是市场准入制度。要求补贴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营业、仓储场地面积200平米以上,从事农机经营业务2年以上,从业人员具有相应资质等条件,否则不予销售农机补贴产品。二是信息公示制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标语、挂图等形式,及时将补贴操作程序、补贴经销商名单、投诉举报电话、资金执行进度等农机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各乡镇人民政府每月在辖区各个村公示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监督检查制度。县农机、财政、纠风、减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经销商的经营情况及补贴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补贴额高于5000元(含5000元)的非牌证管理的机具实地逐台核查,全面评估经销商经营行为,作为年终考核经销商重要依据。四是责任追究制度。县里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重拳打击违法违规操作行为,实行黑名单制,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经销活动,对违规违纪性质恶劣的经销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协调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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